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答问实录
5月29日,生态环境部举行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张玉军出席发布会,介绍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保护监管有关情况。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并共同回答了记者提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
介绍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保护监管有关情况
张玉军:去年7月,党中央时隔五年再次召开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在生态保护修复上强化统一监管,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制度建设”。过去一年,生态环境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切实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职责,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全面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积极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以及“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发布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正式签署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合作协议,标志着中国政府倡议设立的昆明基金正式启动,将为促进“昆蒙框架”成功实施,加速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进程贡献中国力量。
二是稳步开展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我部联合中科院完成2015-2020年全国生态状况变化调查评估并发布成果,全面系统掌握近5年全国以及黄河流域、长江经济带、京津冀等国家重大战略区域的生态状况及变化情况,有序推进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评估,为重要生态空间生态环境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加大重要生态空间生态破坏问题查处力度。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人为活动双月度遥感监测,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加大秦岭、荒漠化地区生态监督,建立“监控发现—移交查处—督促整改—上报销号”常态化监管工作机制,实现生态破坏问题闭环管理,基本扭转了侵占破坏重要生态空间的趋势。
四是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修订建设指标和管理规程,新遴选命名了一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推动创建工作不断提档升级,同时,加强对已命名地区的日常监管,确保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质量与成效。
五是持续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法规标准制度建设。积极配合人大法工委开展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推动《国家公园法》等制修订,印发《自然保护地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线索处理处置工作机制(试行)》,发布生态状况评估和成效评估相关标准规范,进一步推动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另外,就在上周,5月20日至21日,我部召开了全国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机构改革5年来生态保护监管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深入分析了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明确了新时期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的方法与路径,部署了重点任务。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不断加大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力度,筑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生态根基。
谢谢大家!
答记者问
裴晓菲: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本月发布会提问环节分为主题问答和热点问答两个环节。其中,主题问答环节由张玉军司长回答大家关心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保护监管等问题;热点问答环节由我回答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
张玉军:感谢您的提问。
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与行动计划是缔约方履约的核心工具,在国务院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的统筹领导下,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协力做好战略行动计划的更新修订,中国是“昆蒙框架”通过后第一个完成战略行动计划更新的发展中国家,为“昆蒙框架”在国家层面的有效落实提供了全球样板,进一步彰显了中国作为COP15主席国的担当与作为。
这次更新修订,是以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对标美丽中国建设,全面衔接“昆蒙框架”目标,提出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2030年目标和2035年目标,并且围绕四个优先领域部署了27个优先行动和75个优先项目。首次设置了优先行动目标,增加了量化指标,明确了中国对“昆蒙框架”所有行动目标的贡献,包括备受关注的保护地、生态系统恢复等目标。
新版的战略行动计划从结构到内容,从目标到任务都进行了优化和调整。首次将宣传教育、企业参与、全民行动等纳入了主流化行动领域,构筑生物多样性保护全民行动体系。同时,将生物多样性作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目标和手段,以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助力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
另外,将执法监督、投融资等列为优先行动,夯实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基础能力。还有就是突出了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中国特色的实践举措,为全球贡献了生物多样性治理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还将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24-2030年)》,全面推动战略行动计划的落地实施,为遏制并且扭转全球生物多样性丧失的局面作出新的贡献。
张玉军:感谢您的提问。
秦岭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秦岭生态保护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从现实来看。近年来,秦岭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但水土流失严重、生态退化等问题依然存在,违规开发等生态破坏问题时有发生。从整体来看,秦岭主体在陕西,但在地理范围上涉及了河南、湖北等6省1市,依据地理单元开展整体保护十分必要。比如,大家熟知的丹江口水库,位于秦岭的湖北、河南交界处,但实际上水库70%的水量,来自于秦岭陕西段的汉江和丹江,因此只有多省协同保护才能确保秦岭的生态涵养功能,实现“一库净水永续北送”。
基于以上考虑,去年12月,我部推动建立了秦岭地区跨区域生态保护协同合作机制,在西安召开首届轮值联席会议,指导陕西等7省市签署合作备忘录。建立“秦岭机制”的目的是在加强数据共享、共商共治、联合调查、科技支撑、合力宣传等方面实施区域联动的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共同下好秦岭生态保护“一盘棋”。
“秦岭机制”建立以来,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印发2024年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各省任务要求和联合行动。二是初步完成秦岭地区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掌握秦岭生态家底。三是组织开展生态破坏问题查处,实现秦岭地区卫星遥感监测全覆盖,下发两批疑似问题并组织各省开展现场核实,对生态破坏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秦岭机制”,指导地方联合编制秦岭生态保护规划;定期开展秦岭地区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监测体系,推动数据共享;每两个月向6省1市推送卫星遥感发现的疑似生态破坏问题线索,组织6省1市联合开展实地核实和督察行动,督促问题整改;充分发挥“1+7”统筹协调机制作用,推动7省市加强合作,助力秦岭生态保护迈上新台阶。
同时,我们还将借鉴“秦岭机制”经验,在黄河流域、长江经济带的重点区域,例如晋陕大峡谷、洞庭湖鄱阳湖、赤水河流域、黑河流域等区域,逐步探索建立生态保护协同机制,推动区域生态整体性保护。
张玉军:感谢您的提问。
近年来,我们及时总结各地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开展了系列宣传推广工作。在今年的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前,我部组织开展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实践成果的遴选工作,收集到19个具有先进性、创新性的优秀案例。
在这些案例中,从物种保护来看,通过采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体系,强化监督监管,压实各方责任,加强科学研究,鼓励公众参与等方面的措施,对实现生物资源有效保护的作用十分明显。比如,海南特有的长臂猿种群数量从40年前的仅存两群不足10只,增长到2022年底的六群37只。辽河口的丹顶鹤越冬种群由2014年的5只增加到2023年的114只,是历史最高记录。同样是在辽河口,黑嘴鸥的繁殖种群由1992年的1200只,增加到2023年的11357只,成为濒危物种保护最成功的案例之一。
在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方面,加强遗传资源保种选育,规范所在环境与生产种植管理,因地制宜挖掘生态潜能等系列措施,可有力推进生态产品价值的实现。比如,贵州镇宁县积极探索蜂糖李的种植规律,协同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的保护与利用。目前,镇宁县蜂糖李的种植面积已达到22万亩,产值约30亿元,带动1.5万户6.2万人实现户均纯收入增加6.7万元。
还有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14团,通过“以渔抑碱”“以渔改水”的方式养殖罗非鱼、石斑鱼等等,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在智慧化监测监管方面,建立数字监管系统,合理设置监测网络与监测样方,研发物种自动识别系统等系列措施,可大幅提升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和监测评估的水平。比如,在浙江丽水,建立了生物多样性数字监管系统,自动生成生物多样性评价指数和监测报告。在江苏,建成了全国首个高速公路生物多样性鸟类观测站,4个月累计观测到鸟类约68万只·次。内蒙古率先构建覆盖全区所有生态系统的“一站多点”式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体系。新技术对于生态监测技术水平的提升有着非常明显的促进作用,实现了由传统人为观测向技术捕捉的转变,可以自动识别动物的数量、种类,对改进我们的工作有非常大的帮助。
这些案例正在我部政务新媒体陆续发布当中,也请各位媒体朋友帮助关注转发。
下一步,我部将联合相关部门完善生物多样性科普、宣传和教育的形式,拓展公众参与的方式和渠道,继续指导各地凝炼总结优秀案例,探索生物多样性优势向产业优势高质量转化的路径和模式,同时也将利用好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宣传,讲好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故事。
裴晓菲:下面进入热点问答环节。
裴晓菲:谢谢您的提问。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哺育了世世代代的中华儿女,也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关系国家发展全局。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先后4次主持召开长江经济带发展专题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多次赴沿江省(市)考察调研,明确长江经济带的战略定位。特别是202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时强调,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根本上依赖于长江流域高质量的生态环境,要求在高水平保护上下更大功夫。
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实施8年多来,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取得重大成就,“一江碧水向东流”美景重现。2023年,长江流域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95.6%,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干流水质连续4年全线保持Ⅱ类。目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正处于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取得的成效还不稳固,客观上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需要继续努力加以解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我们在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统筹开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将其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促进区域重大战略深入实施的有力支撑,作为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的生动实践,作为坚持系统观念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大创新,通过督察,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
督察中,我们既关注长江经济带流域性整体性问题,如政策衔接、区域协调、机制建设,也关注一些共性问题,如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生态破坏、农业面源污染、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尤其是建筑垃圾违规处置、“三磷”(即磷矿、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污染等,同时考虑各省市经济社会发展、自然资源禀赋、生态安全定位等省域差异,找准各省市突出问题。从督察理念上看,更加注重流域省域协同治理;从方式方法上看,更加注重从宏观中观层面发现问题;从重点领域上看,更加注重推进解决全流域系统性普遍性问题。
目前,7个督察组已全面进入下沉阶段,各督察组积极受理转办群众信访举报,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已公开曝光两批典型案例,有力夯实了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广大媒体朋友一如既往关心支持督察工作,多篇督察相关报道在全社会引起广泛反响,在此向大家表示感谢,后续我们将继续做好信息公开,也欢迎各位媒体朋友继续关注报道。
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质量改善、生态保护修复、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绿色金融产品种类很多,包括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绿色信托、碳金融产品等。
生态环境部会同金融管理部门,着力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支撑服务美丽中国建设。
一是不断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地方发展绿色低碳产业。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绿色金融标准研究和制修订工作,印发《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等。实施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和环保信用评价,强化企业环保责任,助力公众监督企业环境行为。
二是稳步推进环境权益交易。建设运行全球规模最大的碳市场,启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截至今年4月底,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额262.03亿元,累计成交量4.57亿吨。在28个省份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累计成交额超过300亿元。
三是初步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建成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截至今年3月底,指导330个项目入库并向金融机构推送,获得金融机构授信金额约2100亿元,发放贷款约640亿元。配合人民银行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向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在23个地方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截至2023年底,授信总额4553.84亿元。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加强与金融部门合作,推动健全环境要素市场和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加快完善有利于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制度,研究建立金融服务美丽中国建设项目联合推介机制,助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
碳足迹通常是指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的特定对象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清除量之和,特定对象包括产品、个人、家庭、机构或企业,石油、煤炭等含碳资源消耗越多,二氧化碳排放量越大,碳足迹就越大,反之,碳足迹就小。产品碳足迹是碳足迹中应用最广的概念,是指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包括从原材料的生产、运输、分销、使用到废弃等流程所产生的碳排放量总和,是衡量生产企业和产品绿色低碳水平的重要指标。例如,塑料袋的生产过程需要消耗大量的石油资源,使用塑料袋会增加碳足迹;太阳能热水器利用太阳能进行加热,不需要使用传统能源,能够减少碳排放,使用太阳能热水器能够减少碳足迹。
为加强碳足迹的管理,生态环境部编制了《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拟于近期会同其他部委联合印发,从产品碳足迹着手,完善国内规则、促进国际衔接,建立统一规范的碳足迹管理体系。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考虑和安排:
一是建立健全碳足迹管理体系。从标准、因子、制度规则等基础性工作着手,推动发布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标准和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建立完善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以及标识认证、分级管理、信息披露等制度。
二是构建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强化政策协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丰富拓展推广产品碳足迹应用场景,鼓励地方试点和政策创新,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先行先试,形成推广产品碳足迹合力和共建、共担、共享工作格局。
三是推动产品碳足迹规则国际互信。跟踪研判国际涉碳贸易政策和产品碳足迹相关规则发展趋势,推动产品碳足迹规则国际对接,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产品碳足迹规则交流互认,积极参与国际标准规则制定,加强碳足迹工作国际交流与合作。
四是提升产品碳足迹能力建设水平。加强产品碳足迹核算能力建设,规范专业服务,培育专业化人才队伍和机构,强化数据质量、数据安全管理以及知识产权保护。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加快研究发布电力、煤炭、燃油等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方法和碳足迹因子,为下游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工作提供坚实基础,“全方位”“全链条”“全过程”推动碳足迹工作落细、落实、落地。
裴晓菲:谢谢您的提问。
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印发以来,生态环境部全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一是会同44个部门研究提出细化落实举措,形成任务清单、政策措施清单、责任分工清单。目前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推进分领域行动体系,形成以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为总抓手,以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美丽海湾行动以及科技、绿色金融为支撑的“1+N”实施体系。二是研究制订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责任落实。三是凝练重大科技需求,加强科研与高端智库建设,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撑。
美丽中国建设离不开各地的参与、支持和行动。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正在结合实际研究制订美丽中国建设地方实践相关配套文件。其中,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上海、山东、重庆、甘肃、宁夏等10个省份已印发实施,3个省份已由地方党委、政府审议通过。各地积极开展美丽中国生动实践,如浙江省开展“美丽浙江十大样板地”活动;福建省提出打造“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美丽园区”的五美体系,美丽中国“厦门实践”经验获全国推广。
下一步,我们将与各部门积极配合,指导地方从实际出发,强化《意见》的落实和示范行动,也希望社会各界行动起来,共同推动把美丽中国建设宏伟蓝图一步步变为美好现实。
摄影 | 曾震
编辑 | 吴雨桐